关于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通知
各班级:
我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符合资格的2013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升学的学生;
4、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5、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期限: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 由毕业生本人在学院就业网下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5月25日前将该表上交辅导员;
2、 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核后交系部,各系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于5月26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上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3、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于6月15日前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系部;6月15-30日,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 6月1-10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院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6月15-25日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通知各系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各系于6月30日前将两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另外一份发放给学生本人保管。
四、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方案。
外语系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