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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6日 00:00 来源: 金沙 字体大小:

    各班级:

    我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符合资格的2013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升学的学生;

    4、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5、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期限:201371日-20156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 由毕业生本人在学院就业网下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525日前将该表上交辅导员;

    2、 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核后交系部,各系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于526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上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3、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于615日前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系部;61530日,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 6月110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院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61525日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通知各系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各系于630日前将两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另外一份发放给学生本人保管。

    四、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方案。


    附件一: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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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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