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关于开展优秀防疫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广大志愿者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扎实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在新冠疫苗接种、全员核酸检测、疫情流调排查、发放防疫物资、助力我院学子寒假返乡等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发掘在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院青年担当作为,推动我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03月28日-04月05日
(二)评选对象
金沙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积极报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主动配合学校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在核酸检测、疫情电话流调等疫情防控相关的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3.已在广东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并归属到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4.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参加核酸检测、参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累计15小时以上。(志愿时以广东i志愿系统记录的时长为准,其余请提供相应证明进行申报)
(四)评选程序
评选有个人申报、党支部评选、党总支书记审核和公示表彰四个环节:
1.个人申报。学生自愿申报,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递交《金沙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申报表》(附件1)撰写事迹材料,提供支撑材料证明(志愿服务记录、媒体报道或相关图片等)。
2.党支部评选。由党支部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指导申报人认真完善申报材料,按评选要求进行评选,确定申报名单。
3.党总支书记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一评选,拟定表彰名单;
4.公示表彰。金沙党总支对评选产生的优秀防疫志愿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品,并进行表彰。
注:本次评选将严格审查候选人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防疫服务总时长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五)提交方式
请申报金沙优秀防疫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同学于4月5日22:00前将个人申报表及申报证明材料(以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277156726@qq.com
邮件主题:优秀防疫志愿者评选
申报表及申报证明材料须以“班级姓名+申报表/申报证明材料”命名并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
申报咨询群